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日,有两位网友因为在网络上发布了不实、恶意、侮辱性的言论,侵犯了演员赵丽颖的名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,被法院判决向赵丽颖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。然而,这两位网友并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给付义务,拒不支付赔偿款。为此,赵丽颖申请了强制执行,并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了限制消费令的申请。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向这两位网友发布了限制消费令,涉及赵丽颖申请执行的两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。
根据天眼查APP显示,其中一位网友陈某某,因为在网络上发布了不实言论,被判决向赵丽颖赔偿2.5万元。案件流程显示,今年2月,陈某某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2.5万元。另一位网友蒋某某,因为在网络上发布了恶意言论,被判决向赵丽颖赔偿5000元。案件流程显示,今年5月,蒋某某已因该案被强制执行5000元。
根据限制消费令的规定,这两位网友在未履行给付义务之前,不得进行高消费和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。这意味着,他们不能乘坐飞机、火车软卧、轮船二等以上舱位;不能在星级宾馆、酒店、夜总会、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;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、扩建、高档装修房屋;不能租赁高档写字楼、宾馆、公寓等场所办公;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及其他高档消费品等等。
这样的限制消费措施,对于这两位网友来说,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。他们可能会因此失去很多享受生活的机会和自由。他们可能会因此感到羞愧和懊悔。他们可能会因此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后果。
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启示呢?首先,我们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,不要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不实、恶意、侮辱性的言论,否则就可能构成侵权,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其次,我们要遵守法律规定,尊重法院的判决和执行,不要逃避或拒绝履行给付义务,否则就可能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和限制。最后,我们要理性地看待明星和娱乐圈,不要盲目地追星或黑星,不要被网络上的谣言和舆论所左右,要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。
[责任编辑:linlin]
标签:
侵权赵丽颖网友被限制消费,此前被法院判决赔偿2.5万元
“伟哥之父”+“天价白酒”双重噱头加持,青海春天三年亏9亿遭遇
克明食品(002661.SZ):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英国、老挝等海外市场
研报掘金丨光大证券:东鹏饮料具备长期增长潜力,维持“增持”评
花花联名款上线,“蓉宝”再现抢购潮,元隆雅图“冰墩墩”后持续
港股异动丨维达国际涨7.3% 纸浆巨头Suzano SA与多家私募拟竞购
亚马逊:今年以来已向美国Prime会员交付了18亿件产品
领展(00823):第二期消费券促进餐饮业发展 下半年多项大型活动
京东永辉否认收购“绯闻”,但各自仍需面临创新零售烦恼
商业零售板块下挫,永辉超市大跌7%
创指翻红半日涨0.2%,消费股集体走强
衣食住消费型企业IPO基本被劝退?多位投行人士一线观点